公布救灾捐赠职能转移事项公告
根据珠海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238号)明确的珠海市民政局“公布救灾捐赠款物来源、数量和使用情况”的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要求,前期,珠海市民政局通过职能承接邀请、意向单位承接方案报送、承接单位资质认定、意向洽谈、承接单位选定工作流程,珠海市民政局与珠海市慈善总会达成“公布救灾捐赠款物来源、数量和使用情况”的职能转移协议,珠海市民政局委托珠海市慈善总会代为行使珠海市“公布救灾捐赠款物来源、数量和使用情况”的职能,于公告之日起由珠海市慈善总会履行此项职能,特此公告。
珠海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