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滩镇社会基层治理特殊人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石滩镇社会基层治理特殊人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打造特殊人员服务管理的示范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同意石滩镇社会基层治理特殊人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旧医院主楼占地600㎡,建筑面积3000㎡,利用旧楼装饰,不占用新土地及其它资源。室内地面、天花、墙身翻新,外墙喷涂真石漆,更新铝合金窗,更新布装水电,电装电梯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6万元、预备费12.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7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石滩镇社会基层治理特殊人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200号 关于石滩镇社会基层治理特殊人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