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市新胜摩托车贸易有限公司摩托车零配件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7〕67号
增城市新胜摩托车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城市新胜摩托车贸易有限公司摩托车零配件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增城区新塘镇章陂村岗氹。占地面积97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1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2栋8层仓库、地下室1层。项目主要存储及批发摩托车零配件20万件/年,不涉及轮胎、蓄电池、油类以及危险化学品。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约占总投资额的1.3%。
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三、项目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各类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同时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减少由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
(二)废气。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和围蔽工作,增加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次数,建筑材料和废料应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需清洗,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营运期合理规划布局,加强绿化建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严禁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不受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应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的运输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营运期包装废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请按要求到我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
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六、本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