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15日开始
不受理一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和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本月15日至30日开展。今年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也不受理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据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均在认定范围内,其中包括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教师资格拟再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在省教育厅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学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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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朱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