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永宁街永和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监理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增城区永宁街永和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由永宁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存在现场监理人员投入不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监理总监未按《增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工作原则》要求驻场,现场驻场负责人与合同指定总监人员不一致,且10月4日经检查发现,项目现场仅有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人数达不到合同及现场管理要求。
(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现场巡查及监管浮于形式,未做好关键工序旁站工作。9月24日市水务局技术支持组前往永宁街长岗新村调研,发现蒌园村现场施工农污主管使用建筑废料回填,与图纸中的石屑不符;长岗新村施工DN1000雨水管开挖宽度不足,缺少管道基础,开挖深度超过2米,无安全支护措施。监理单位对不规范施工及工程质量问题,未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也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二、处理意见
针对监理单位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存在漏洞和人员履职不到位,我局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通报,要求监理单位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监理单位对上述提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总监驻场,按照监理合同要求落实监理人员投入,加强对项目的监管。
(三)由建设单位对照签订的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对监理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四)建设单位、质监站和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项目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按照履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五)如上述企业态度恶劣、拒不整改,将按有关规定,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要求有关单位两年内在我区水务工程建设中不宜委托此类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
有关单位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在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遵守监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并上报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及时整改。
专此通报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