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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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从化消息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价[2013]197号)(下称《通知》)的文件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 我市公安局取消“户口准迁证费”;市人社局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费”;市招考办取消“自学考试审定费”、“自学考试准考证费”。
《通知》发出后,市发改局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已及时将文件转发到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应收费调整工作,并更换收费许可证。此收费调整,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 (黄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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