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建议
标 题: | 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覆盖城乡的居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建成。新医改的重点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健康”、“卫生得发展”的民生工程,是医疗改革和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是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仍存在以下问题: 1、医保审批流程缓慢,严重影响医改效能 镇街的社区卫生服务点,申请医保定点机构,需大半年时间才能获审批,此外,医保培训和安装系统等流程还要再等待几个月,未完全办妥这些程序,居民就无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医保服务。以桥南街为例,该街道辖区内有13个村(居),近10万人口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桥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3月开业,至今,医保服务仍未能正常使用,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仍需全额付款,导致居民不得不继续往大医院跑,无法体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医改效果。 2、基本药物制度滞后,难以满足居民需求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采用基本目录药物,并要求在其他机构也作为首选药物使用。但基本药物品种不全,根本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无法买齐需要的药物,又要到大医院或药铺另外购买,非常不方便。这直接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起来了,很多病人还是跑去大医院看病。 3、卫生机构缺乏交通工具,不利开展日常工作 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包括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监督、医疗机构监督、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巡查、饮用水监督)协管等。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外出义诊、***服务、卫生监督、体检、幼儿园督导等日常工作,需带备仪器服务,但社区卫生机构没有配备车辆,导致工作开展困难重重,难以充分发挥工作效能。 4、专项经费下拨较慢,影响公共服务进度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用经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到位较慢(下半年才到位),卫生服务中心无经费根本无法开展日常工作,对免费进行幼儿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体检、慢性病健康追踪管理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办 法: 1、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刻不容缓,应全面加快医保审批流程,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日全方位运作,让居民在家门口看病,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实实在在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 2、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制度,科学制定药物增补目录,或者放宽基药使用政策,允许社区中心采购部分非基药物,方便居民看病时自主自费选择使用非基药物,不必再跑其它医药机构补充购药,真正解决“看病贵”的现状。 3、解决社区卫生机构交通工具,给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用车指标,购车经费由财政安排解决。 4、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准时到位,按月下拨,以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序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
问题答复: | 周霭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建成并运作4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初步形成较完善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机构门诊量逐年提高,如2011年全区社区门急诊量1420341人次;2012年达到1730216人次。通过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的建设,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逐步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我局通过多种措施推进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一、尽量缩短医保报销审批的时间 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协助医保部门,全面加快系统安装的速度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尽量缩短医保报销审批的时间。桥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13年5月1日开通医保报销和记帐服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根据《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全面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含省增补品种),包括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已100%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可使用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广东省增补基本用药目录和广州市增补基药目录外品种,总数达680种。目录内的药物品种已覆盖目前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要。国家和广东省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已出台,增加了部分适合当地群众的药物,如一些慢性病常用药、退热针剂,以满足居民的需要。 三、进行初步调研,提出车辆配置方案 近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车需求进行初步调研,提出了车辆配置方案,拟尽快解决社区卫生机构对交通工具的要求,为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监督、医疗机构监督、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巡查、饮用水监督)协管等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便利。 四、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 优先保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使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准时到位,及时支付药品及卫生材料款项以保证正常的基本医疗业务运转。在保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经费、日常工作、建设及设备经费外,还在上级规定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4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每人5元,年增加经费884万元。部分专项经费未能划拨,主要是机构的建设、设备购置相关材料不齐备等原因造成,需待机构建设的立项、招投标合同项目、预、结算评审、政府采购等资料齐备后,财政方可拨付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