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关于市南路启新路南沙大道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定于2018年12月10日14时30分举办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关于市南路、启新路、南沙大道垃圾清运承包项目招投标会,本项目采用询价(平均值评标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垃圾清运,市南路、南沙大道、启新路,具体地段为沙湾大桥南至鱼窝头医院大同分院段两侧、市南路太石立交至南英汽车检测站段两侧、启新路(市南路与启新路十字路口至东涌大桥与市鱼路T字路口段两侧)垃圾清运,。要求:环卫工人聘请、运输车辆购置等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应有相关证件,驾驶员也应持有相关驾驶执照,承包期间生活垃圾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包括工人薪酬、劳保用具、车辆油费、车辆保养等。
2、租赁/承包期限:1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3、交易最高价:268000元/年
4、租金支付方式:垃圾清运承包费按季度为一期支付,乙方必须开具符合规定的***,甲方每期的前15日支付当期垃圾清运承包费
5、交易保证金为¥30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8年12月7日缴纳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涌支行;账户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账号:722****80937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投标。未能中标的投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若竞得人在投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元,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投标人中标的,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保证金转作合同定金。保证金与合同定金额度不相符的,由发包方与中标人结算。)。
8、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乙方没有及时清运垃圾的,致满溢或洒漏的,发现一个扣300元,费用在每季度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一个月累计五次或以上不按规定清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乙方需配置密封箱机动运输车三辆及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划分多个适当地段每天按照甲方相关要求进行垃圾清运工作;2.乙方每天安排环卫工人对垃圾分类收集桶内的垃圾进行清运3次或以上(清运时间:上午9时前清完第一次,下午15时前清完第二次,晚上20时前清完第三次,早上9时-12时、下午15时-18时不定时巡查),若遇上级检查要求或其他事宜则根据甲方要求可对某段或全段增加清运次数。3.发现垃圾外溢则立即清运处理,保证垃圾分类收集桶内垃圾“日产日清”、特别时期“装满即清”或“有即清”;4.清运过程中,要保证在运输过程要做好生活垃圾覆盖工作,避免生活垃圾撒漏至道路而造成环境污染;5.环卫工人聘请、运输车辆购置等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应有相关证件,驾驶员也应持有相关驾驶执照;6.承包期间,生活垃圾清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括工人薪酬、劳保用具、车辆油费、车辆保养保险等;7.垃圾清运过程中,不积存,车走地净,车辆行驶过程中生活垃圾不撒漏;8.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志清晰,运输箱经常清洗,整车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无液体撒漏现象;9.乙方环卫工人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转运至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倾倒;10.乙方司机应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应备齐证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行为,并保持车内环境整洁、干净;11.乙方必须定期开展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包括外观及内胆,最少五天清洗一次,确保外观整洁干净;12.乙方(中标者)负责司机、环卫工人的招聘及雇佣工作,为司机、环卫工人购买或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等费用,并做好工人工资发放、档案归档等工作;13.乙方司机、环卫工人需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和相关工作安排;14.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招聘的司机、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中标者)负责,均与甲方无关;15.乙方没有及时清运垃圾的,致满溢或洒漏的,发现一个扣300元,费用在每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一个月累计五次或以上不按规定清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6.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权利,对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作出警告,但乙方仍不整改,甲方可终止本协议,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赔付相关费用。17.乙方(中标方)提前终止协议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万元整。18.因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多次作出警告,但乙方仍不整改,甲方可终止本协议,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赔付相关费用;19.乙方(中标方)负责市南路、南沙大道、启新路,具体地段为沙湾大桥南至鱼窝头医院大同分院段两侧、市南路太石立交至南英汽车检测站段两侧、启新路(市南路与启新路十字路口至东涌大桥与市鱼路T字路口段两侧)。
三、定标(平均值评标法)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平均值评标法)方式投标,为保障服务质量,设定招标控制价区间为[214000元至268000元]。
1. 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然后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评审,若位于[214000元至268000元]区间的投标价大于或等于五个,则在位于[214000元至268000元]区间的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若位于[214000元至268000元]区间的投标价少于五个,直接取区间中投标的算术平均价为评标参考价。若没有投标价位于[214000元至268000元]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 投标总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达不一致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价均精确到“分”。
4.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500元,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500元,扣1分,扣至0分为止。
5. 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6.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顺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四、报名及咨询
投标人可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进行报名或咨询。
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五、报名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或汇款单原件,投标申请表及保证金承诺书;
(3)投标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指模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交易地点
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七、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29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办理招投标会签到手续,2018年12月10日14时30分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价意向人资料签收回执。
(3)投标文件
八、特别声明
1、投标意向人在报名参加投标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2、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符合投标资格,并完成投标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投标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交易最高价成交,该投标人竞得标的物。
3、根据交易规则,投标时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中标人;如无优先资格,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投标时必须举牌报价。如投标人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由本站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投标人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准时参加投标的;
(5)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在投标会举办过程中一次都没有参加举牌竞价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1)投标人在投标会开始后已举过牌投标,但在投标活动结束前未经投标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投标现场的;
(2)投标人报名时拒签《承诺书》的。
8、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投标,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9、投标人报名时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允许报名并取消投标资格。即使投标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方账户汇(存)入保证金,但投标人报名时拒签《承诺书》的,同样取消投标资格,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
九、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
联系人:梁***联系电话:020-84905237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政管理所
2018年12月3日
附表一.doc
附表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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