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需要采购一批苗木,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品目 | 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所需的苗木(见***: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清单) |
2 | 交货方式 |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的苗木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并种植(黄埔区东苑公园内)。 |
3 | 采购方式 | (1)采用公开询价(黄埔信息网 www.hp.gov.cn)方式,要求投标人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 (2)总价包干:含苗木费、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场地整理费和按要求进行种植的费用、风险金、税金、利润及养护3个月等。 |
4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广州市地方性技术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 105-2006)相关规定 |
5 | 采购统一工程量 | (见***: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清单)。 |
6 | 苗木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 | 严格按采购清单要求的规格和数量提供苗木,由公园相关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合格方可交货,不得更改任何品种、规格和数量。如果没有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足够苗木,即为违约,供货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货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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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货日期 | 合同生效后15天内全部完成种植工作。 |
8 | 资金来源 | 公园养护经费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3)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
10 | 投标最高限价 | ¥55390.93元 |
11 | 其他说明 | (1)由于本次项目尽快完成,而且要求投标人负责种植工作,因此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市场价格波动、人力成本等)。如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因此类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而造成投标人成本上涨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2)在报价时,各投标单位不得改变“采购统一工程量”所规定数量; (3)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金额为采购结算价。 (4)采购项目结算时投标人须开具等额正规采购***。 |
1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黄埔区东苑绿化升级项目清单和种植平面图、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组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拒收。请务必留意公告所有***(共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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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料领取 | (1)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黄埔信息网 www.hp.gov.cn),不邮寄、不另行发售。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地点:广州黄埔区港湾路661号东苑办公室 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 5月25 日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5月25日10时整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6年 5月25日 10时整 地点:广州黄埔区港湾路661号东苑办公室 |
16 | 定标方法 | (1)最低价中标:成交价为经采购人成立的采购小组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 (2)如果出现均完全响应采购询价文件需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采购小组将以抽签确定中标人。 (3)如果投标人只有一家,只要完全响应采购询价文件要求,即为中标人。 |
17 | 合同约定及货款支付方式 |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签订合同。 (2)合同款在中标单位完成报价清单所有的送货及全部种植任务并验收合格后付80%货款,3个月养护期满后付20%货款。 |
18 | 无效投标文件 | (1)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书内数量与“采购统一工程量”不符。 (3)未按期递交投标报价书。 (4)该采购项目投标函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否则为废标。 |
19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工、李工 电话:82278959 ,136****4787 |
20 | 监督机构 |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和林业园林局园林绿化科 地址:黄埔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楼 电话:82375074 传真:8239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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