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我市全力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创建
(1)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将创建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制定《巴中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巴中市旅游标准化管理办法》,出台奖励扶持政策13个,落实专项经费1153.8万元。(2)召开新闻通气会4次,通过国家、省、市各类平台发布工作动态近450余条,印发简报150余期,举办主题活动1次。(3)印发培训资料1500余套(册),开展集中培训7期、师资培训3次、考察学习5次、专家授课30余次,现场驻点指导100余次;成立旅游标准化评定委员会,已专项督促指导贯彻执行标准20余次。(4)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择优确定88家市级示范企业和4家省级示范企业,2个省级示范县,实行重点创建。(5)制定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地方旅游标准8部,制定完善企业标准800余部;收集印制涉旅法律法规69部,国家、行业标准94部,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旅游标准体系。(6)规范设置旅游标识标牌90余处,新(改)建旅游厕所15座、旅游集散中心5个(其中一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1个),咨询服务中心4个,规范升级旅游餐馆、娱乐场所、旅游购物点等30余家。(7)以标准化创建促品牌打造,2013年,成功创建光雾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平昌县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佛头山、诺水河顺利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检;新评定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21个、二星级以上农家乐、乡村酒店16家;光雾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平昌县巴灵台托架4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