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根据用水总量和结构实际需求,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回购和转让机制。
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户共同参与的多种形式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推行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水费计收办法,健全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制度。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末级渠系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水价、推行分档水价、骨干水利工程政府定价等制度,实现根据用水类型定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分级定价和供水双方协议定价,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机制,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2020年前,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现有的玉堂等12个中型水库灌区内推进;2025年前,在红鱼洞水库等6个新建成的大中型水库灌区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