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局关于申报办理2018年度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告
为支持鼓励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现将申报办理2018年度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招收录用为正式职工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分别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下同)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050”人员。
(三)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4050”人员。
(四)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二、申报受理时间
从2018年10月8日开始至2018年11月20日结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过时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
(一)2018年第一次申报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盖章页和申请人页);
6、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功能);
7、属于社保补贴四类对象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以前已申报享受补贴且尚在补贴期限内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功能)
4.以城镇低保人员身份申请社保补贴的,应提供补贴期限内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