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音乐室美术室改造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音乐、美术室改造购置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 5.5 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工程项目 | 数量 | 单位 | 规格CM |
1 | 音乐室照明灯、紫外线灯更换 安装天花 | 1 | 项 | 约100平方 |
2 | 音乐室更换木地板 | 1 | 项 | 约100平方 |
3 | 美术室更换地板、贴瓷片 | 1 | 项 | 约60平方 |
二、投标事项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文件应包含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等内容。
3.合格供应商资格:
3.1必须具备产品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并具有较高的信誉度;
3.2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领取。
5.投标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收。
6.投标和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7.报价要求: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服务范围中所提供货物的货价、运输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8.付款方式:
8.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等教育局审批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拨款支付。
8.2收款方、出具***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一致。
9.验收要求: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10.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所有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
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715号
3.联系人:郭园长 电话:020-82377062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