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城市更新局关于黄埔区转制社区(村)集体物业微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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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和《关于加强城市更新微改造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稿)》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城市更新中微改造工作实际,制定了《黄埔区转制社区(村)集体物业微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稿)》。依据《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6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在黄埔信息(http://www.hp.gov.cn/)网站上的“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提交;
二、电子邮箱:cgb@hp.gov.cn;
三、传真:020-82274362,标注“策划审核科”;
四、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398号体育中心体育馆三楼黄埔区城市更新局策划审核科收(邮政编码:510700)。
黄埔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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