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召开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
11月30日,天河区组织召开了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近些月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谢伟、政法委副书记张志坚、区财政局副局长黄永常以及公安、国土、建设和各街道的分管领导、各街中心主任共6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财政局黄副局长先就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专项经费的征收和管理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并提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控制人员经费的增长;二是控制其他支出;三是不放松税费征收。会上还由相关公司对即将在全区推广使用的出租屋流动人员信息采集便携式系统进行功能介绍和现场演示。
区流管办主任黄菊明详细通报了前段时间市考核组对我区的年度考核情况。我区的“人屋”登记率、居住证办证率等方面得到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但信息系统中问题数据处理、消防隐患整治、机构队伍建设等还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落实工作措施;二是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推广便携采集系统,下大力气处理信息系统中的问题数据,必须12月底前完成;三是继续抓好税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五是加强对出租屋内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通报力度。
最后,谢常委对流动人员及出租屋提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城市、治安管理的重要环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一定要有着清醒认识,认真做好动态信息采集工作。切实解决好一些社区存在的信息采集不到位和不准确的问题。要通过组织管理员挨家挨户***普查和逐条核对,对所有已录入的房屋和人口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查漏补缺登记资料,使登记录入的人口信息全部做到了帐实相符、人户一致,保证了信息资料的准确、鲜活、完整。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人在更新”。
二是加强化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在近期的工作检查和调研中,发现的不少问题说到底还是基础性管理工作不扎实,作风虚浮,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监督。要认真反思,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追到底,决不手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抓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主动作为。对管理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对不重视出租屋管理,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和突出问题的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抓好“征管”,增强街道管理经费的实力。在经费征管问题上,做到应收尽收、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切实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要按时足额发放协管员工资,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瓶颈”问题,确保协管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一费一税”的征收和返还额要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鼓励探索,提高服务水平。要主动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主动配合工作, 提升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要以服务为前提,以管理为目标,摒弃“重管理、轻服务;重打击,轻保护;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要增强业主接受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将我们的工作要求变为业主的需要。要设立租售房屋信息栏,将辖区内符合和不符合出租条件、尚有空余房间的出租屋基本情况对外公布,在方便流动人口自主选择的同时可有效增加房屋出租率,使出租屋业主切实感受到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政府的公信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天河区流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