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河流域均禾涌夏茅涌清污分流工程和流溪河白云段一二级支流马洞坑凤尾坑头陂坑虎塘排渠龙塘排渠良田坑新兴涌博罗南涌兰桩坑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石井河流域-均禾涌、夏茅涌清污分流工程和流溪河白云段一二级支流-马洞坑、凤尾坑、头陂坑、虎塘排渠、龙塘排渠、良田坑、新兴涌、博罗南涌、兰桩坑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1.3 设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配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工作等。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水排水〔2019〕70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出资
1.1.7 建设规模与内容(最终以可研批复和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包括:
(一)石井河流域-均禾涌、夏茅涌清污分流工程:新建配套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300-D500埋地污水管9.146km,新建D300-D800埋地雨水管4.412km,合计排水管道13.87km。项目估算总投资7930万元。
(二)流溪河白云段一二级支流-马洞坑、凤尾坑、头陂坑、虎塘排渠、龙塘排渠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本项目完善马洞坑、凤尾坑涌、头陂坑、虎塘排水渠、龙塘排水渠河涌沿线污水支管,新建d300-d600污水支管13.30km。项目估算总投资19093万元。
(三)流溪河白云段一二级支流-良田坑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本项目完善良田坑河涌沿线及支流污水支管,新建d300~d600污水支管34.96km。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7万元。
(四)流溪河白云段一二级支流-新兴涌、博罗南涌、兰桩坑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本工程总计新建污水管道15.877km。其中新兴涌流域新建d300~d600污水管道约7.979km;博罗南涌流域新建d300~d600污水管道约4.722km;兰庄坑流域新建d300~d600污水管道约3.176km。项目估算总投资1***2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工作。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1.2.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牵头人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3.1 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3.2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10月14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
1.3.4 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时00分至2020年10月14日11时00分。
1.3.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持有以下资料: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费、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58.0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26.02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32.06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a.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b.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c.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d. 初步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为(1-投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初步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e. 投标报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概算批复前可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实际的勘察、初步设计费用按审核批复的概算价×(1-投标下浮率)进行计算,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其中勘察费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初步设计费以审核批复的评审概算中的初步设计费(含概算编制费)×(1-中标下浮率)结算。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初步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编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1.6.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192520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6.4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及要求,有效打击防范广州市白云区在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恶意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向招标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6502593。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1.7.3 联系人: 周工
1.7.4 电话号码:020-31925207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号广之旅大厦1809
1.8.3 联系人:刘工
1.8.4 电话号码:020-86269746
1.8.5 传真号码:020-86269749
1.8.6 电子邮箱:177697435@qq.com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