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罗育辉局长三下基层落实龙洞司法所办公用房
5月22日下午,区司法局局长罗育辉率机关工作组冒着大雨,在龙洞街道办事处领导李笑娟书记及李成龙主任、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龙洞村委会)董事长樊志华、龙洞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再次现地考察了龙汇公司准备提供给街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场地,蹉商司法所新址装修、搬迁等有关细节,到此,街司法所办公用房终于有了着落。
按照市、区的要求,在2006年必须解决各街道司法所1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问题,这成为今年区政府、司法局及各司法所的重要任务。龙洞街地处城乡结合部,整条街辖内只有一个世纪绿洲小区有房可卖,村内基本上是无房地产证的宅基地,解决司法所的办公场地成为老大难问题。在听取龙洞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汇报之后,局长罗育辉同志在5月连续三次到龙洞街考察,着手解决办公场地问题。5月16日,罗局长和吴副局长、街道李书记和李主任到世纪绿洲观看办公用商铺,但由于世纪绿洲的商铺每平方米的单价在16000至18000元之间,要购买1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总价太高,不切合实际。小区的房子不能买了,但司法所的办公场地还是要解决啊!罗局长马上联系到龙洞龙汇实业有限公司(原龙洞村委会)董事长樊志华,看是否能够提供有集体土地房产证的房屋给司法所作为办公场地,董事长樊志华知悉司法局的困难后,也为了本村的村民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服务,立即同意在村内提供用地。5月22日,罗局长率机关工作组,与龙汇公司樊志华、街道李成龙副主任及司法所一起在龙汇公司召开简短的会议,龙汇公司董事长樊志华同意将权属人为龙洞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位于天河区龙洞迎龙大道6号大院内A1房屋转让给区司法局作为龙洞街司法所的办公场地,并与中南居委会合署办公,同时一起到现场实地考察了办公用房。当天下午虽然下着大雨,但为了解决司法所的实际困难,罗育辉局长冒雨赶来,实实在在地帮我们解决了司法所办公场地难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紧握着局领导的手说:“谢谢局领导时时惦记着我们基层,为我们解决了这件大难题!”(龙洞街司法所 黄晓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