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街道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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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穗天财规〔2017〕3号)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拟报废电冰箱1台,喷雾干燥设备三台,原值合计6140元,净值0元。(详见***)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街反映(联系电话:37218570)。
***:长兴街消毒站报废申报表.pdf
长兴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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