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印发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穗府办〔2008〕21号

印发《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广州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本市政府部门间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支持业务协同,加强动态监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信息办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国信办〔2005〕1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之法人基础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中产生的与法人有关的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和稳定性的信息。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实体组织的基础信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纳入本办法所规定的共享范围。

  第三条 与法人单位管理相关的行政机关提供相关法人基础信息,供本市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政府所属行政机关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的方式共享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时共享法人基础信息的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本市行政机关之间共享法人基础信息,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的需要,通过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行无偿共享。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一数一源”原则,依法分别采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法人基础信息,避免重复采集、多头采集。

  第五条 行政机关之间进行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应当保障共享信息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法人基础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第六条 市信息化办公室为市法人基础信息共享指导、协调和监督机构,负责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的日常工作,负责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的规划管理工作,以及信息共享技术标准制订工作。

  市信息化办公室指定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的建设、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提供法人基础信息的行政机关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的日常工作,按时、按质、按规定提供本部门法人基础信息,参与法人基础信息目录的编制,对有异议的数据进行核准。

第二章 信息提供和利用

  第七条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一)企业: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住所(工商)、企业类型、行业、成立日期(工商)、登记机关(工商)。

  (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业户名称、经营者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经营场所(工商)、经营范围、行业、成立日期(工商)、登记机关(工商)。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企业开业(变更)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住所(工商)、企业类型、行业、成立日期(工商)、登记机关(工商)、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二)企业注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注销事由、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三)企业年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年检年度、年检情况代码、年检情况等。

  (四)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业户名称、经营者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经营场所(工商)、经营范围、行业、成立日期(工商)、登记机关(工商)、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五)个体工商户注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业主名称、经营者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注销事由、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六)个体工商户年检信息:个体工商户注册号、业主名称、年检年度、年检情况代码、年检情况等。

  第八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组织机构批准文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注册类型代码、机构注册类型、实际办公地址、成立日期(质监)、颁证日期(质监)。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组织机构代码颁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批准文号、企业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注册类型代码、机构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实际办公地址、成立日期(质监)、颁证日期(质监)、登记机关(质监)、登记状态代码、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年检年度、年检情况代码、年检情况等。

  第九条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纳税人识别号(地税)、注册地址(地税)、登记日期(地税)、登记机关(地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法人地税登记(变更)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地税)、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注册地址(地税)、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日期(地税)、登记机关(地税)、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二)法人注销地税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地税)、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第十条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注册地址(国税)、登记日期(国税)、登记机关(国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法人国税登记(变更)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注册地址(国税)、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登记日期(国税)、登记机关(国税)、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二)法人注销国税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第十一条 广州市民政局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型、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

  (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类型、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

  (三)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登记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福利机构类型、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

  广州市民政局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广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型、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二)广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三)广州市社会团体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团体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类型、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四)广州市社会团体注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团体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五)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福利机构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件号码、福利机构类型、登记日期(民政)、登记机关(民政)、登记状态、更新时间等。

  (六)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注销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社会福利机构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第十二条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下列基础信息的责任采集部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登记日期(编办)。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应提供下列基础信息:

  (一)广州市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情况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登记机关(编办)、变更事项、变更日期、原登记情况、变更后情况、年检审查情况、年检时间等。

  (二)广州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情况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注销原因、注销日期、注销机关等。

  第十三条 各有关部门提供的法人基础信息不限于本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范围。

  市信息化办公室定期组织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进行法人基础信息目录的编制、修改和更新。

  第十四条 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应当确保本部门依职权采集或者形成的法人基础信息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载体形式符合规定标准。

  法人基础信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无需办理组织结构代码的独立经济实体组织的基础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 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提供的同类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以采集责任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法人基础信息的采集责任部门根据行政机关的法定行政职能确定。

  第十六条 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应当每日对所提供信息进行更新;推迟更新法人基础信息或因故需暂时更改法人基础信息更新频率的,应当及时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使用单位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交共享信息使用情况,由市信息化办公室汇总后向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通报。

  第十八条 市信息化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开展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支持面向社会和政府的服务。

第三章 共享程序

  第十九条 行政机关共享法人基础信息,应当通过广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接入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行政机关首次接入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应按照广州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接入手续。

  第二十条 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对行政机关提交的法人基础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与比对,形成本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供本市行政机关共享。

  第二十一条 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根据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和业务需求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出信息共享申请。

  (二)市信息化办公室依据申请单位的行政职能和业务需求,确定可共享信息的内容及范围,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单位,同时告知相关法人基础信息提供部门;不同意信息共享申请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二条 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本市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法人基础信息交换、查询等共享活动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对依法共享的法人基础信息,各行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第二十四条 依法共享的法人基础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商业秘密的,行政机关之间应当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法人基础信息只能用于本机关的行政管理,不得自行向公众发布或向其他部门或个人转让。

第五章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初核部门)对共享的法人基础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信息化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市信息化办公室接到信息复核申请后,应当要求市机关信息网络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内部核查处理,并根据核查处理情况做出确认或者更正的说明。

  对非技术性原因产生的信息差异,市信息化办公室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复核部门),由复核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并将复核结果报送市信息化办公室;复核结果不一致,复核部门应依职能进行修改。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法人基础信息的提交和使用发生争议的,由市信息化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法人基础信息共享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拖延提供应当共享的法人基础信息的;

  (二)非法篡改法人基础信息内容的;

  (三)对共享信息的使用超越了履行职责的必要范围的;

  (四)故意泄漏国家秘密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五)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主题词:科技 信息 管理 通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5:08:42重新编辑
横岗街道西坑一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窝肚村窝肚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新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深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富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大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辅城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三八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新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嘉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山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大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鹅公岭世纪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鹅公岭坪垅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上古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上木古宝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白泥坑横东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白泥坑宝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大皇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禾下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任屋路台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万福路王其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新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凤凰大道凤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新木老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坪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南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华南国际工业城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携手社区实现就业服务多样化——就业携行计划
  2. 关于昌华街逢庆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的询比中选单位公示
  3.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4. 桥中街纪工委监督护航疫情防控保卫战(图)
  5.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晓彦等同志职级套转的通知(海府办〔2019〕14号)
  6. 银禧社区党总支部慰问患病党员
  7. (教育局第四版指引之二十一)新冠肺炎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手册
  8. 区领导到洪桥街开展暖企活动并督导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9.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集路长制公示牌定制招标的公告
  10.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信用广州双公示归集工作培训会
  11. 聚焦智慧课堂专家引领发展
  12. 哈尔滨市政协代表团考察海珠湿地
  13. 海珠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1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第一联合党支部组织读书分享会主题党日活动
  15. 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珠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的通知
  16. 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
  17. 蔡逸冬局长到区中医医院调研医联体建设工作
  18. 华洲街道召开2015年下半年社区服务工作例会
  19. 区委常委副区长吴刚强调研大东街广信荣华南及东山印象1975重点项目
  20. 越秀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
  21. 凤阳街道党工委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22. 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召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4. 昌岗街开展节前书报亭整治行动
  25. 栾玉明副局长到凤阳中心指导工作
  26. 关于沙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科外墙维修改造小额工程企业库摇珠公告
  27. 海珠区园林绿化所对区重要路段开展春季管养工作
  28. 区城管局举办2016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
  29. 邱培藩同志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30. 琶洲街组织侨干参观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沙湾社区活动
  31. 区统计局举办一套表联网直报月度新增单位统计业务培训
  32. 西关中医药非遗街区荔湾区中医医院扩建工程(一期)房屋结构检测鉴定的询比中选单位公示
  33.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34. 关于延长招聘30名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时间的通知
  35. 党建连心促环保政企携手共筑美丽羊城
  36. 赤岗街道开展环卫工人春节慰问活动
  37. 海珠区召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会议
  38. 南洲街开展新春送慰问情暖职工心慰问活动
  39. 学习党史办实事不忘初心解难题
  40. 区农业局组织召开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负面清单管理2018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41.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新出彩开展上下九商圈营商卫生环境专项行动(组图)
  42. 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43. 以创新集聚推动逆生长
  44. 西村街原创元素创意园联合党支部疫不容辞冲在前(组图)
  45. 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杨汉杰等同志职级套转的通知(海府办〔2019〕13号)
  46. 黄河雕像修复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47. 名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公示
  48. 白云社区党委组织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学习会
  49. 越秀区政协副主席华乐街党工委书记龚靖带队慰问高温作业一线交警
  50. 2019年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笔试成绩公示
  51. 区文明办区科工商信局南华西街联合举办网络文明主题月道德讲堂总堂活动
  52.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签订关于供电可靠性管制计划的协议
  53. 素社街道稔岗社区开展春季养生知多少主题活动
  54. 龙凤街召开地区党建联席会议暨创文工作座谈会
  55. 关于召开广州市海珠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56. 海珠社保服务暖人心群众感谢赠锦旗
  57. 官洲街道党工委书记卢辞到广东财经大学走访调研
  58. 海珠区城管局开展对口帮扶大留村帮扶调研工作暨中秋慰问活动
  59. 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水利建设及水环境治理情况报告
  60.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海珠区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61. 南华西街所联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62. 农林街竹丝岗二马路社区党委开展庆七一系列党建专题活动
  63. 海珠区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延长现场报名时间的公告
  64. 坚持党建引领紧跟新时代脚步——海创集团支部结队赴永庆坊参观学习
  65. 广州市海珠区2020年第3季至2021年第4季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岗位补贴(补发)信息公示
  66. 海珠区2020年78月租金补贴项目公示
  67. 共建健康城人人齐参与
  68. 沙园街讲党性比奉献迎新春乐团圆迎春团圆饭活动
  69. 江海街康园工疗站夏日防晒防中暑义工活动
  70. 江海街大塘社区东华片区微改造项目概算审核咨询单位摇珠中标的公示
  71. 广州联合交易园区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72. 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询比公告
  73. 凤阳街道驻点直联每周工作情况
  74. 华林街纪工委牵头开展全街严肃会风会纪的专题整顿(图)
  75. 海珠区民政局机关党委与南华西街道开展共建共治共享活动
  76. 送达公告
  77. 致海珠区广大市民的倡议书
  78. 区委副书记李世通到区司法局开展主题教育调研
  79. 手执感恩之花心撒博爱种子——2018东风东路小学爱心义卖活动
  80. 越秀区副区长刘杰带队慰问登峰街社区困难老党员暨调研软弱涣散整顿工作
  81. 南华西街开展公共场所反恐防暴演练
  82. 区委常委张文胜带队到华乐街督导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
  83. 素社街开展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
  84. 市城管执法局在海珠区城管局举办执法案例研讨会
  85. 凤阳街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实践学习
  86. 官洲街召开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87. 共青团海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第一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88. 区供销社合作组建江海家综举办新春游园晚会
  89.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90. (已过期)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图书物流项目中标公告
  91. 区水务局强化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图)
  92. 素社街道领导干部驻点直联工作情况周报
  93. 蔡澍刘晨辉同志到区公安分局开展慰问和调研座谈
  94. 石围塘街开展我为荔湾添点绿之2022年石围塘街道植绿护绿活动(组图)
  95. 南华西食安委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6.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关于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的公示
  97. 区城管局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
  98. 素社街道领导干部驻点直联工作情况周报(2019年8月第一周)
  99. 邱培藩同志参加区四大机关及区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
  100. 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物业滨江中路470号122铺招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