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大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支部(社区党委)、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
当前,气候逐渐回暖,可燃物大量增多。因农事烧田埂、抠土灰、祭祀敬祖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将急剧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 “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落实”的工作要求,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措施上常抓不懈,制度上严格执行,行动上扎实有效,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要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超前安排,周密部署,把握主动权,要严肃纪律,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等造成较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直到事故原因查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要认真组织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在全村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开设防火宣传教育课,通过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防火宣传单、防火“六严禁、七不烧、八不准”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村村有防火标语、警示牌。要经常派出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同时护林员要对山边田主、山中墓主、进山农民进行面对面的防火宣传,使宣传工作更加深入、更加扎实。要对各种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部位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凡没有设置或损毁的,要立即设立或恢复。
三、科学管理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要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禁止炼山,禁止上坟烧纸,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在持续高火险天气等敏感紧要时期,各村各单位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安排足够人员上路上山巡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尤其要对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坟山墓区、林区主要进出口等地段落实责任人,树立防火警示牌,实行死看死守,严防火灾的发生。加大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特殊人群的监管,落实责任人,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及边远村组独居人员的宣传及监护,防止这类人员失火成灾。节假日期间对景点、户外旅游区域等重点部位要重点设防,实行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内烧香烛和野炊等活动。各村要利用气候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林缘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相互配合,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对违反“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的人员,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做好扑救工作
各村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落实扑火物质,补足配齐各种扑火工具;各村要及时调整和充实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小分队人员,并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常识培训,积极开展野外扑火技能演练,全面提高队伍的扑火战斗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要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三要三不要”扑火安全要领,进一步加强一线群众扑火队的建设,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重视扑火人员运输中的车辆安全问题,严禁组织妇女、儿童或其他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确保及时、快速、妥善处置森林火灾。要加强对防火值班情况的检查,对出现脱岗漏岗的,要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镇政府防火值班电话:8766007。
万源市大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