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日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四川鸿源煤业弃土石加工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鸿源煤业弃土石加工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县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26-3232121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鸿源煤业弃土石加工建设项目 | 四川省邻水县复盛镇六号桥村4组 | 四川鸿源煤业有限公司 |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约6667m2,设置一条骨料、细沙生产线。主要包含鄂破机、粉碎机、分级筛、脱水筛、细沙回收装置、污泥压滤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加工10万吨/年的骨料、细沙。项目劳动定员8人,全年运营300天,实行白天一班8h制,夜间不生产。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 | 1、废水: 生产废水经浓缩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进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底泥经固废暂存间的污泥压滤机压滤后的滤液进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①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采取厂区路面人工洒水降尘、清扫厂区道路、控制车速等措施后,粉尘去除效率约为70%,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②装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采用封闭式彩钢结构,仅预留运输车辆出入口,同时在原料及成品堆场内安装喷雾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去除效率约90%,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③鄂破粉尘:鄂破区域采用封闭式彩钢结构,仅预留原料运输车辆出入口及输送带出口,本项目原料含水,鄂破过程加水,同时给料机及鄂破机上方设置喷雾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总体可减少90%以上的粉尘量,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④粉碎粉尘:破碎区域采用封闭式彩钢结构,仅预留输送带进出口,粉碎机内部设置有喷水装置,同时在粉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上方设置喷雾装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总体可减少90%以上的粉尘量,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标准,项目营运期废气能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沉淀池底泥,经污泥压滤机压干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砖厂制砖。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鄂破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评价经预测,在采取建筑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东、南、西侧昼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