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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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的通知》(穗环〔2020〕88号),现就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1日自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将意见发送chenmx@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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