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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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揭市建函〔2017〕16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市园林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2017〕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2017〕94号)
2017年5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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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0:39: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