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再添二省字号荣誉
本报讯 全省法院“开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活动颁奖仪式日前在省高级法院举行,普宁法院、榕城法院东山法庭庭长林利波喜捧获奖证书。这是继2集体4个人获得落实“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全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之后,我市法院荣誉榜上增添的二个“省字号”殊荣。
自2005年7月全省法院“开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活动开展以来,普宁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目标,在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骄人业绩。
林利波2002年担任东山法庭庭长以来,勇创新,敢碰硬,狠抓法庭现代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以身作则,带头办案,5年来主办审结执结民商事案件518宗,件件案结事了,年年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实现案件“五无”(即无错案、无超审、执限、无发回重审、无警民纠纷、无违纪现象),调解率保持在50%以上。
武欢 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