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红色印记第三十四期
江屯事件
江屯是广宁县的重镇,自农民运动兴起后,成为地主民团与农民协会竞争控制的要地。江屯豪绅大地主冯月庭、江耀南等,一向与农军为敌。
1925年5月下旬,冯月庭等便串通前广宁县长,仍被省方通缉在案的广宁民团头子李济源,纠集民团、士匪约900人,于7月7日凌晨围攻江屯农会。当地农军100多人据守炮楼抵抗,坚守了四昼夜,卒因众寡悬殊,外无援兵,致被反动武装攻破,农军突围溃散。农军牺牲8人,伤10多人,所有***械丧失殆尽。
地主武装如此明目张胆地进攻农会、杀害会员,是得到了广宁县长蔡鹤鹏和驻军司令莫国华的默许和支持。事件发生前,蔡、莫二人借故避居广州,故意纵容地主武装的暴行,使民团为所欲为,无人予以制止。
地主武装的围攻一开始,广宁县农会即发出“快邮代电”,揭露地主武装的罪行,呼吁政府和各界群众给予农会大力支持。广东省农会接到广宁县农会的报告后,即取得了***中央农民部长廖仲恺的支持。廖仲恺提出解决事件的三条原则,交由农民部特派员赴广宁处理:“1、派兵到江屯击退冯月庭等罪众;2、拿办祸首冯月庭等并交还被缴农民军***枝;3、江屯交还农军驻扎。”但是,当特派员将上述意见传达给莫国华司令部的参谋长时,该参谋长竟以未有师长的命令为由,拒不执行。
在广宁县农会和广东省农会的努力争取下,***政府确定由中央农民部等部门派出人员,组成“广宁乱事处分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的意见,军政部决定将莫国华所部调离广宁,另派粤军第三师第九团前往广宁接防,广东省政府则作出了对广宁县长蔡鹤朋撤职查办的决定。消息传来,大快人心,农民兴高采烈,准备迎接胜利。然而,事件的发展并不是如此顺利。广东省政府以李绮庵接替广宁县长职务,但是李绮庵敌视工农运动的态度,比蔡鹤朋有过之而无不及。
面对急转直下的恶劣形势,广宁县农会立刻开展了一场反对李绮庵接任广宁县长的斗争。他们召开了各区乡的农会会员大会,系统揭露蔡鹤朋、莫国华、李绮庵敌视农会,破坏农民运动的劣迹,号召农民群众加强团结,坚持斗争,并指出有广东省农会作后盾,最后胜利必然属于广宁农民。与此同时,又连续发出“快邮代电”,要求广东省政府将李绮庵免职,绝对不能撤消对李济源的通缉和对蔡鹤朋的查办。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在报告中严正指出:“新任县长李绮庵,在事实上已经证明是与地主、匪军勾结,压迫农民之不良县长,若其在任县长权政一日,广宁乱事一日不能解决。”花县、宝安、清远等县的农民协会,也纷纷发出通电声援,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生还组织了“广宁惨杀案后援会”,要求政府撤换县长李绮庵。
农民的斗争取得成效,8月中旬,原驻广宁的莫国华所部军队,在第三师师长的多次催促下,陆续调往怀集。与此同时,第三师第九团进驻广宁。由于第九团“军纪甚好,各乡农民沿途甚为欢迎。”地主劣绅由于失去了军队的支持,其声势顿挫。
接着,处分广宁乱事委员会又作出了解决江屯事件的各项决议案,包括惩办蔡鹤朋、李绮庵、莫国华、李济源,追究事件祸首等等。广东省政府民政厅也表示要撤换李绮庵的县长职务。至此,斗争取得了初步的胜利。
江屯事件的解决,使广宁各地的夏收减租得以实现,并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农民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