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食品生产小作坊实施出厂委托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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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来源:广宁县质监局
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是确保小作坊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鉴于目前广宁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属于家庭小作坊式,规模小、产量低、生产不正常且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难以实现独立建立化验室开展出厂检验等实际情况,广宁县质监局采取委托检验的方式,解决小作坊产品出厂检验问题。
2009年,广宁县质监局主持协调,促成全县白酒、腐竹、花生油等近100家生产加工小作坊与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签订了委托出厂检验协议,定期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对其产品实施出厂检验,按照检验结果实施监督,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2009年,全县委托出厂检验共551批次,其中花生油500批次;白酒36批次、腐竹1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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