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摩电整治动真格这样骑车罚
记者从县公安交警大队获悉,从3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广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在本次行动期间,县交警大队在县城区主要路口、乡镇地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涉及交通事故多发车辆作为重点整治车型,一旦发现无证无牌驾驶、报废车辆上路、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必将依法进行查处。各跨警种执法小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做好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广宁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浓厚的氛围。
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陈伟波:我们行动的整治重点是:1.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2.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逾期未年检,驾驶报废车及非法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3.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插变道,乱停乱放;4.酒驾醉驾,冲卡逃避检查,鬼火摩托车飙车等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网络平台曝光;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陈伟波:自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313宗,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79宗,其中无牌无证482宗,超员载客352宗,未戴头盔570宗,收缴报废及无牌无证摩托车665辆,涉摩酒醉驾23宗。
交警部门表示,为扭转广宁涉摩电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坚持常态化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统一步调,全域打击。
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陈伟波:提升行动规格,落实责任分工;组建跨警种联合执法小分队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深化“放管服”工作;推动部门协同共治;完善“摩托车待行区”;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一盔一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