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佛安监〔2016〕5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
联系人:董楚新,联系电话:86323234。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加强加油站经营安全监管。
各区要结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租赁加油站、自助加油站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加油站合法合规排查,强化加油站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合规经营。
针对我市存在的租赁加油站中“出租方持证、承租方经营”现象,各区要按照省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5〕41号)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租赁经营加油站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租赁加油站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限期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合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二、严格安全许可职责,加强安全许可审查和监管。
各区要充分认识安全许可工作的严肃性,严格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切实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加强许可证办法的管理。
各区要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做好柴油[闭杯闪点≤60℃](1674)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并切实加强对柴油的日常安全监管。
加油站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各区、镇街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严厉处罚,并将情况函告市局。
三、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力度。
各区要加强加油站日常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加油站未验先投、无证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停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和“四个一律”。
请各区近期针对辖区加油站的经营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排查,于4月30日前将《佛山市加油站经营情况统计表》(***1)及开展租赁加油站安全许可工作的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局监管二科。
联系人:梁锴,联系电话:82366977。
***:佛山市加油站经营情况统计表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
佛山市加油站经营情况统计表
( 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加油站性质(自助加油、租赁加油站、自主经营) | 经营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加油站等级 | 经营产品 | 储存量 (汽油、 柴油) | 证照是否齐备、 有效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
填写说明:1.储存量注明汽油、柴油的储罐数量以及容积。2.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防雷设施合格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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