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劳动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
四方区劳动保障局积极采取措施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
日期:2008-04-23|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四方区劳动保障局认真采取措施,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
一是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水平。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科室集体学习、讨论及自学,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提高工作人员对新劳动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水平。
二是针对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正确指导企业和用人单位适用新法。从前来咨询的单位和劳动者来看,咨询相对集中的问题有: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违约金的相关问题、无固定期限的相关问题、工资发放的相关问题等。对此,我们专门进行集体研究,并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吃透《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结合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在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年底签章确认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前来签章确认的用人单位宣传《劳动合同法》并发放宣传材料。同时,通过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审批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高我区劳动合同签订率。第一季度,共为我区152家用人单位开通了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进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审批共计737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