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考录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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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定向考录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公示
日期:2011-04-0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1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通过定向考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取得定向考录资格,现将报考定向考录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1年4月8日至4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或信函等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0326房间),联系电话:(0532)85912080。
***:定向考录公示名单
青岛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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