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森林公安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017年屏山县森林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农业和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严格落实法治森林公安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政治建警,加强队伍政法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日常行为养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森林公安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屏山县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7.2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2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5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80万元,医疗卫生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森林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派出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及下属单位民警、工勤、警辅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网络运行维护费用、开展“平安林区”创建、专项行动、特情耳目创建等各项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派出所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派出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派出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屏山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