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司法所成功协助调解一起涉彝医疗纠纷
2016年6月10日,屏边彝族乡街基村9组村民尼克罗志因身体不适前往屏边场镇牟玉亮诊所处就诊,经牟玉亮本人诊断为一般感冒,随后为其开药、输液。之后患者出现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晚上23点左右送牟玉亮处救治,牟见患者病情严重建议送上一级医院抢救,随后患者送至绥江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牟玉亮对此事负责。屏边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向乡政府汇报并申请派出所、卫生院对此事展开调查。
2016年6月12日,屏边司法所、乡政府、派出所、卫生院、彝调会成立专项小组,召集死者家属和牟玉亮进行调解。结合派出所、卫生院的调查结果,牟玉亮负全部责任。司法所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为死者计算人身伤害赔偿金约为人民币三十万元。经专项小组成员努力劝解,死者家属做出让步。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牟玉亮向死者家属道歉,并赔偿人民币二十六万元。
关于此次突发事件的处理,案情调查符合程序、调解建议有法可依,能够在短时间内圆满解决,得益于屏边乡坚持的人民调解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