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府函〔2019〕71号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不再受理洛表镇民权村11组陶国聪反映问题的函
宜宾市政务中心:
珙县洛表镇民权村11组陶国聪,2019年5月份以来多次用电话号码:173****4072 、173****3670在12345重复反映相同问题(恢复低保名额):“珙县洛表镇民权村11组的陶先生来电反映:2017年6月陶先生家的低保被取消了,陶先生表示村上已将资料再次上报当地民政部门,且也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定,但是至今还未恢复名额。陶先生希望相关部门恢复低保名额。(陶先生身份证号码5125331952****4618)”。受理编号:201****80402、201****30749、201****60826、201****80686、201****90783、201****71199、201****01376 ......
对于陶国聪反映的问题,经村镇入户调查,陶国聪家庭人口6人,享受60岁退伍军人生活补贴,于2017年新修住房7间一楼一顶约500平米,另洛表镇崇礼小区分配有廉租房一套,现保留有原来老住房瓦木结构约150平米没有拆除。儿媳在外务工,家庭收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标准。
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每月审核一次,取消低保以家庭收入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没有终生制的政策,更没有恢复低保名额的说法。如家庭确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重新提交个人申请及收入证明等资料,乡镇通过入户调查,符合享受条件的,交由村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上报审批。为此,建议12345市民热线运营中心,对珙县洛表镇民权村11组陶国聪(电话:173****4072 、173****3670)反映的各种诉求不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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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