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审核评选,我县拟推荐巡场镇党委、政府为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张科同志为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张亮同志为记一等功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7月2日7月4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831-4011106、0831-4011972
***:1.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
2.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推荐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日
***1:
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
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
4.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成绩卓著;
5.带头创先争优,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特别是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6.在 2010 至 2013 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两次以上优秀等次。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3.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团结有力,决策科学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深受群众拥戴;
4.公务员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5.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秉公尽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特别是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2:
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推荐名单
一、推荐的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巡场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从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保障民生刚性需求、促进社会均衡发展、提升城镇管理水平5个方面着力,狠抓作风建设和工作执行,重大重点项目57个,总投资169.12亿元;打造了花海龙塘、锦绣箐林、幸福德窝、梦幻金沙新农村综合体;成功举办2013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分会场暨珙县茶花生态旅游节,打响了龙茶花海旅游名片;持续推进县委、县政府的环境革命行动, 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镇域清扫保洁能力,配合县城43条街道的绿化、亮化、黑化和管网下地,成功摘掉尘都的帽子,实现了脱胎换骨式的新生。多次受到省市县表彰,其中获省级表彰4次,获市级表彰10次,获县级表彰20余次。2013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9亿元,工业增加值37.2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0.87亿元,综合财政收入完成0.4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0元,农民人均收入达10046元。
二、推荐的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张科,男,汉族, 197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珙县人,现为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1990年,从宜宾师范学校中师毕业分配到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局长,2013年12月任该院副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法警大队工作。张科同志凭着对检察事业执着追求和无限热爱,十年如一日战斗在反贪工作的第一线,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其带领的珙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曾被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推荐的一等功公务员
张亮,男,汉族,1970年11月生,中专文化,四川省宜宾市人。1996年以来,张亮同志奋斗、工作在司法战线,2002年至今任底洞镇司法所所长、底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18载岁月,18个春秋,张亮同志始终坚持战斗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第一线,始终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默默耕耘,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18年以来,张亮同志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近1000余件,仅2013年指导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0余件,主持调解全镇重大民间纠纷14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他经手的调解案件,无一起引起上访上诉,无一起引起新的纠纷,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多年来,先后被评为宜宾市安帮工作先进个人、宜宾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司法助理员、珙县五五普法成绩突出个人、宜宾市司法系统十佳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宜宾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先进个人等,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