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宜都网(通讯员 李兴炎 杨开春)9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报,命名宜都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在这次命名的全国8个国家园林城市中,宜都是我省唯一获得这一称号的城市。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报称,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经过组织认真评审。在此基础上,再经各城市整改提高,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新审查研究决定,命名敦化市、淮安市、上虞市、赣州市、长沙市、宜都市、南充市、西宁市等8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
截至2007 年底,宜都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4.6%,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387.2公顷 ,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到442.5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08.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23%、35.20%和11.08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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