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24日零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24日零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宜污防攻坚办〔2021〕235号)要求,宜宾市2021年11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24日零时执行珙县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重点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应急管控工作。
请各单位落实专人,于每日14:00前报送当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至本轮应急结束。
***:1.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珙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温馨提示
3.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24日零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宜污防攻坚办〔2021〕235号)
珙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