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镇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水清岸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要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备受关注。我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构建二级河长制体系,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活水长流,恢复水体自然属性、增强自净能力,确保全镇河域水清岸绿。
(一)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
我镇制定了《关于印发<阳春镇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阳春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总河长及其办公室的通知》,方案结合阳春镇特点,设村级河段长作为基层河长;把全镇5条县级河流和一条镇级河流,作为河湖管理的新内容,纳入河长制工作任务。
(二)河长制常设机构正常履职
1、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按照县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模式,在农服中心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落实2名工作人员及办公场所、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河长制日常工作。
2、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工作。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在环保督察、黑臭水体、岸线码头、打击采砂、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协同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深入推进河长巡河调研全覆盖。每月,县、村两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并现场处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问题的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已按要求定期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4、严格执法,全面开展河湖整治行动。我镇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及时开展巡河活动,对河湖乱占、乱堆乱建、非法采砂、乱排污水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一起,整治一起,确保无垃圾渣土乱倒、无污水直排、无违建占河、无违法采砂、无鱼虾乱捕乱养,做到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截至目前,关闭垃圾站转运,清除整治河湖边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了一起偷采砂石违法行为和1处企业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的行为,清运河道渣土垃圾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