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月15日召开了全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业主教育培训暨行政约谈会,近100名从事肉及肉制品的生产经营业主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食品安全的局领导通报了南充8.12病死猪肉案及江西高安病死猪肉案,用鲜活的事例警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他要求全县从事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的业主,务必要做到“四要四不”。一要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二要持证亮证经营;三要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安全承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四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未经许可或备案不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未健康体检不上岗;无合法购进渠道、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产品不购进;抽检不合格、过期变质、被污染及标签标示不合规定的畜禽肉产品不销售。
该局领导强调食品安全,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食品的“食”字,上面是个“人”字,下面个“良”心的良字,做食品就是在做良心,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防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