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流江河思凤溪仪陇段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公示
按上级要求,为进-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 3号)等文件要求。南充市仪陇县水务局划定了我县流江河、思凤溪管理和保护范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流江河、思凤溪仪陇段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情况公示如下:
1.按河流行政区划和仪陇县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仪陇县流江河、思凤溪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仪陇县流江河干流河段, 流江河仪陇段发源于观紫镇泉水村(经纬度:106°20′08″E、31°35′54″N)。由西向东流经观紫、回春、金城、土门、铜鼓、五福、赛金、双胜、二道、双盘、三蛟等乡镇,在二道镇杨庙村(经纬度:106°30′23″E、31°15′53″N)流入蓬安境内,划界总长度85.26km;仪陇县思凤溪干流河段, 流思凤溪仪陇段于柳垭镇思德水库大坝坝址(经纬度:106°42′22″E、31°29′28″N),由北向南流经柳垭、马鞍、三河、板桥等乡镇,在三河镇杨家寨村(经纬度:106°45′32″E、31°22′32″N)流入营山县,河段长度26.25km,出境后在营山县又汇入我县板桥乡陈龙坪村(经纬度:106°45′28″E、31°21′20″N),于板桥乡方斗寨村(经纬度:106°45′12″E、31°19′28″N)流入营山境内,河道总长度8.12km,划界总长度34.37km。
2. 流江河、思凤溪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
流江河、思凤溪仪陇段干流划界防洪标准采用10年-遇洪水淹没线。
山区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
平原型河道,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河段,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米至8米范围)确定管理范围。
3.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仪陇县水务局。
4.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5.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5日(联系电话:0817-7228675)
特此公示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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