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光华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新进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
按照省、市、县文件通知要求,上级对2018年度的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关于符合规定的农村“半边户”村民一方纳入奖扶》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工作目标。为了把此项工作抓紧、抓落实,如期完成任务,现就认真做好2019年奖扶、特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将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村、组都要如实签据意见,作好记录。自本通知之日起,向计生办报奖、特扶对象的申请材料,以便乡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二、工作要求
2019年的奖扶、特扶工作,各村(居)在资格审核时,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申请,基本材料:(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户ロ簿原件及复印件(3)配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烟证明材料(6)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7)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8)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特扶近期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证明。
三、工作纪律
为了保证奖扶、特扶工作的准确性和顺利开展,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奖、特扶的政策界线,做好新进对象的资格宣传和确认工作。在确认时,重点了解、询问申报对象的户口状况、婚姻史、生育史、捡抱养史和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等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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