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并举回应群众环保关切
为切实解决环境问题,仪陇县采取开展“环保信访问题回头访、回头查”、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环保信访网格“真落实、真运转”三项行动,促进了群众环境信访化解、环保问题解决和环保信访网格化管理落实,尽最大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满意度。
一、开展环保信访问题“回头访、回头查”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2018年以来中、省、市各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群众通过12369、12345等信访渠道反映的环保问题扎实开展“回头访、回头查”,特别是对中、省、市各项环保督察反馈的环保问题、已办结群众不满意的环保问题、重复信访的环保问题对照整改措施逐一核实,凡发现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不高、有重复信访风险的问题及时组织重新办理,尽全力提高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并明确要求对“回头访、回头查”工作不认真、图应付,导致重复访、越级访的单位和人员,要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截至8月底,全县已对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件开展“回头访、回头查”1371件。
二、开展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持续对本单位、本行业、本辖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环境问题进行再梳理,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并针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操作性强、群众认可的解决方案。同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近年来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县委、县政府解决环保问题的决心,减少群众环保信访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三、开展环保信访网格“真落实、真运转”行动
为切实预防环保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合法环境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重大环境信访事件发生,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环保信访网格化管理制度各项要求,建立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居民小组)四级监管网络,压实网格责任,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尽全力将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同时畅通群众环保信访渠道,受理群众信访投诉,鼓励群众通过12345、12369等信访投诉热线反映环境问题,全面掌握群众环保关切,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生态环境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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