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依法治区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委办发〔2014〕22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驻区中、省、市各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同意,现将《南充市高坪区依法治区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南充市高坪区依法治区201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依法治理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高坪的实施意见》,2014年全区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党委依法执政
(一)规范各级党委决策行为。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理顺各级党委决策权限,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区委办,责任单位:区目督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区委办公室要建立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区级各部门要成立或明确承担该项工作的科(室),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三)完善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公职人员法治档案。推行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党内重大事务。(牵头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五)修订《行政执法手册》。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全面梳理各类规章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手册》,规范行政执法的主体、范围和内容,由区人大即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人大法工委,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普遍建立法律法规顾问团,为科学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6月)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加强重点执法领域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八)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探索设立复议委员会,规范案件受理、审查、裁决和事后监管。区政府逐步建立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复议制度体制。(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抓好区上向重点镇放权。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代办服务,推动行政审批增速高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政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包含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十一)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推动审判、检务、警务公开,支持法院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四长”集中接待日制度。(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二)集中清理化解积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化解积案活动,统一建立积案台账,逐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办结。(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十三)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工作规则,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完善办案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四)开展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区法院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五)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和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建立完善实名举报答复和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十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治理“两抢一盗”“学闹”“医闹”“拆迁闹”、违法阻工、金融诈骗、青少年犯罪、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金融办,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十七)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突出“事要解决”,集中化解一批涉及重点领域、关系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建立健全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现诉访分离。(牵头单位:区委办,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八)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启动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实有人口对口管理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助、服务和管理制度。进行农村网格化管理试点。(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十九)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金融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依法规范网络秩序。积极稳妥推进网络实名制。建立网络监管新机制,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集中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广体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大力推进全民守法
(二十一)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区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考查。(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二)开展执法司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公职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分层分级进行集中轮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分别制定加强农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青少年、居民、民族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设立法治高坪网站、微博。在城区设置法治高坪公益广告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普法单位,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启动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五)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宣传。在报刊、电视台加强普法宣传。编制法律知识读本。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工作经验,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文广体局、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六、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充市高坪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推进依法治区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办,负责推进依法治区日常工作。区政府要将依法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牵头单位:区委办,完成时限:2014年4月)
(二十七)加强督导检查。成立依法治区督导组,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公正司法的督导检查。区人大、政协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八)严格目标考核。将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高坪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驻区中、省、市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定期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区目督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十九)落实问责制度。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问责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牵头单位:区纪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