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顺府办发﹝2016﹞43号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6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市财政局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严肃财经纪律、服务扶贫攻坚为目标,以贯彻落实《预算法》为契机,以强化内部控制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为载体,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优化工作方式,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成效,有效发挥对财政管理改革的保障促进作用。
一、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检查
(一)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
2.内容措施。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监督〔2015〕28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加快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认真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对各业务股室根据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操作规程、内控组织架构、设置内控管理岗、明确内控管理联络员以及对内控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内控制度执行,有效防控财政风险。
3.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并将推进情况报告市财政局。
(二)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各机构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绩效,防控工作风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内容措施。区财政局选取行政政法股、基财股、农业股、国资中心、双桥镇财政所、永丰镇财政所、搬罾镇财政所、灯台乡财政所、金台镇财政所、大林镇财政所、梵殿乡财政所、桂花乡财政所、凤山乡财政所等3个业务股室、1个下属单位、9个乡镇财政所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2015年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可延伸检查区级预算部门(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
3.时间安排。1月至2月上旬,区财政局各股室开展自查;2月中旬至3月中旬,区财政局监督股组织检查;3月底,监督股汇总检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检查报告。
二、强化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一)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预算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率达30%,全面掌握全区2015年度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支出情况、结余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内容措施。区财政局监督股牵头,会同业务股室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专项支出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等问题。
3.时间安排。4月组织开展检查;5月上旬,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整改建议,5月底各预算单位整改到位。
(二)资金安全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促进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内容措施。由财政局国库股牵头,监督股配合,在全区财政系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主要从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对相关管理制度文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3.时间安排。2月底完成自查自纠,3月中旬接受市财政局和市财政监督局组成检查组核查,并根据市局出具的书面核查报告,列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整改。
(三)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落到实处。
2.内容措施。对区质检站、区文化旅游局、大北街小学等区级预算单位及辉景镇人民政府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七个方面,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监督检查。
3.时间安排。9月,组织开展现场检查;10月,完成后期审理工作,形成检查报告。
(四)涉农和扶贫资金等专项检查
1.工作目标。根据2015年涉农扶贫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3类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以确保涉农扶贫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内容措施。根据资金安排情况,重点选取涉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乡医疗救助3个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自查。由区财政局监督股选取中、省补助资金量较大的单位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的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
3.时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月在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区财政局组织检查组督查;4月,接受市财政监督检查局重点抽查。城乡医疗救助项目7月组织各单位自查;8月接受市财政监督检查局重点抽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9月组织各单位自查;10月接受市财政监督检查局重点抽查。
(五)继续推进绩效监督检查
1.工作目标。与涉农和扶贫资金检查等重点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保障覆盖范围,推进绩效监督检查自上而下深入开展。
2.内容措施。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重点选取涉农和扶贫、民生工程等资金,由财政局预算股牵头,监督股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3.时间安排。6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7月至8月,开展现场督查;9月,整理现场督查资料,撰写分项报告;10月至11月,汇总情况,形成总报告。
(六)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工作目标。按照省、市财政系统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结合我区财政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检查。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结合新《预算法》,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不断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增强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2.内容措施。开展对部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除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外,还将对预决算公开、财税政策以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时间安排。5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6月,组织开展区级重点检查;7月,形成检查结论、报告,完成汇总审理工作;8月,完成处理处罚工作。
三、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及财会人员素质为着力点,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今年将安排时间举办1-2期财会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理论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我区财政监督干部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以提高财政监督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