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便民服务街提供就业岗位
李邦华
7月10日,顺庆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便民服务街占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文华巷、成衣街,西城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内小北街、小康街,北城街道办事处辖区的金鱼岭正街、惠丰巷,东南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文明街、红墙街,和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北星街口,新建街道办事处辖区的福乐小区,舞凤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五里店街,华凤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华兴街等12条街区被列为便民服务街,拥有在便民服务街占道经营资格,并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后,就可在便民服务街区经营牛奶制品、小食品、烟柜、报刊亭以及擦鞋、补鞋、修配作业。
占道经营先办证
笔者了解到,《暂行办法》明确了该区城管办、城管执法分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市环卫处、各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凡是在顺庆城区便民服务街占道经营的,必须先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便民服务街占道经营资格为:具有顺庆常住户口或在顺庆城区居住两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或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城镇特困家庭中有能力再就业的人员。其审批程序为:个人申请→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城管办审批。
经营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
《暂行办法》规定,便民服务街占道经营的面积一般为1至3平方米,审批经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奶制品、小食品占道经营时间为16:00至次日8:00;擦鞋、补鞋和修配作业等占道经营时间为8:00至20:00。《暂行办法》要求取得《占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经营时间、地点、范围、面积、有效期限等亮证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因特殊情况需暂时停止占道经营的,城管执法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应提前告知,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无条件停止经营。
违规经营 将取消资格
《暂行办法》要求凡获准占道的经营者,必须合法文明经营。在经营活动时间内必须保持场地整洁,经营用品必须规范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丢乱扔废弃物,经营结束后必须将场地打扫干净,垃圾袋装后投放到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地清。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凡是不按核定地点(标线)经营的;占道面积超过核定面积的;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的;不按规定时间经营的;经营中存在污染环境、影响群众生活和正常工作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发证机关将吊销其《占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