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小区内被盗物管赔偿700元
电瓶车小区内被盗 物管赔偿700元
居民的电瓶车在小区内被盗,失主认为物管公司应承担责任,要求其赔偿,但物管公司不以为然。昨日,记者了解到,就在双方僵持不下时,顺庆区北城街道办胜利路社区的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最终,物管公司赔偿小区业主700元,化解了这一纠纷。
家住顺庆区胜利路社区的姜浒(化名),今年初购买了一辆电瓶车用于上下班。6月20日,姜浒来社区居委会反映,他的电瓶车在两个月前丢了,但小区物管公司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胜利路社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据姜浒反映,他下班后将电瓶车停放在小区的车库中,但第二天上班时,他却发现自己的电瓶车不见了。姜浒认为,他的电瓶车在小区内丢失,物管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他向小物管公司反映后,物管公司称没有过错,不愿意赔偿。于是,姜浒一气之下,拖欠物管公司的物管费长达两月之久。
社区居委会接到姜浒反映的情况后,联系到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与姜浒一同协商解决此事。我们认为,小区业主缴纳了物管费,业主在小区内丢失电瓶车,物管公司就应当承担一定责任。胜利路社区相关负责人说,经调解后,物管公司愿意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但姜浒必须补齐欠缴的物管费。
最终,姜浒补缴了两个月的物管费,小区物管公司向他赔偿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