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西21X1号32号57号等10口井建设用地安置补偿的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西21-X1号、32号、
57号等10口井建设用地安置补偿的公告
为了加快西南油气田西21-X1号、32号、57号等10口井工程建设,支持省级重点能源工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切实保护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 [2004]1号)精神,我区在西南油气田西21-X1号、32号、57号等10口井工程建设用地征用中,严格按标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西南油气田西21-X1号、32号、57号等10口井建设用地是省级重点能源交通建设项目,在我区6个乡镇14个村33个社共征收集体土地10.2482公顷(耕地9.2326公顷, 其他土地1.0156公顷)。其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符合条件农转非人员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
对安置补偿如有异议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听证,如不申请,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