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委三届102次常委(扩大)会召开
5 月 30 日上午,船山区委三届 102 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船山县乡换届工作、区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等事项。
就贯彻落实全省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常委会强调,要充分发挥经验优势,积极创建巡察工作试点区,以常态化巡察推动中心工作落实见效。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动我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发现问题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把巡察任务一步步推进、一项项落实,充分发挥好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选优配强我区巡察机构干部,认真组织开展对巡视条例、纪律规定等方面的学习。要严格执行巡察工作 “ 六严格 ” 、 “ 五严禁 ” 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 “ 四个决不允许 ” 。
就进一步做好县乡换届工作及区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常委会强调,这次县乡换届工作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区第四次党代会是全区党员和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扎实抓好区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高质量起草党代会工作报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换届指导,围绕 “ 四个好 ” 的换届目标,把准程序节点,压茬有序推进换届工作,并严格两代表一委员的把关和资质考察。要持续压紧压实责任,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换届工作完成前,区换届工作巡察组要下深水、动真格,针对代表委员选举、会议召开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巡察,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会议还学习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审议了《遂宁市船山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