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改善水环境保护母亲河
我市印发《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试行)》
改善水环境 保护母亲河
8月21日,我市印发了《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试行)》,旨在进一步改善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如何实现?分阶段制定一个个“小目标”
涪江在我市境内全长171公里,流经射洪县、大英县、蓬溪县、船山区。如何改善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到2018年,涪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2019年,涪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方案(试行)》为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治理制定出一个个“小目标”。
按照《方案(试行)》,到2020年,涪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地表水水体稳中向好,一般水体稳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改善和恢复;到2030年,涪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涪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如何发力?从防治修复保护监管入手
我市现有观音湖、太湖、螺湖三大湿地公园,到2020年我市要建湿地公园4个,保护和修复湿地4.17万亩。
如何发力修复和保护这些湿地?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四方面发力,加快实施郪江(大英段)、琼江(安居段)等重点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和沈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快编制龙洞河、芝溪河、沈水河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同时,加快推进涪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明月河、米家河、联盟河和开善河4条市城区小河流及各县(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流域管理保护联合执法。2018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主要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建设,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
如何保障?党政同责创新融资健机制
“‘十三五’期间,我市涪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计划投资818686.02万元。”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充分依靠河长制建立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融资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添水环境治理动力。
除了将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外,我市还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激励和问责机制等,构建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方案(试行)》明确,涪江流域各级政府是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涪江流域(遂宁段)水环境治理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水环境质量变差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