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2014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正式启动
安居2014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正式启动
12月10日,为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安居区召开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实施动员大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施瑞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文,副区长肖舰,区政协副主席吴敏出席动员大会。
据悉,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80元/人,参保时间从今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户籍在安居区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长期居住安居区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80元/人·年;第二档200元/人·年。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特殊人员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同时,继续实行参保资助政策,优抚对象、困难特殊群体等的参保费用由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按政策予以资助。此外,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任选一档参保缴费。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社区)组织参保;在校学生由学校代收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新入学学生参保缴费时间为入学后30日内。
“2014年的筹资标准第一档80元/人较2013年新农合增加了20元/人,并且在年度内门诊可使用额度为50元/人,也就是说每人每年就要给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贡献30元。”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服务功能确定起付线及报销比例,第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比第一档缴费的,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按城乡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2万元。施瑞昶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将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协作,做好宣传工作,将政策说仔细、讲透彻;要在保障群众权益的同时,确保基金安全,切实为群众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