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办发〔2021〕45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4号)和《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广元市朝天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减证便民”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完善配套制度。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核验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申请人诚信档案制度等机制,并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确保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工作专班,对标目录清单,逐项逐条规范化管理、实施。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制,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落实。
特此通知
***:1、广元市朝天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清单
2、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模板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
***1,2,3.doc